温继委发(2019)09号 关于申报2020年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级有关学会、温州医科大学继教学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为了做好我市202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0年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温继委发 〔2019〕09号)文件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202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技发展中的新理 理论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岗)工作人员,应在该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技术水平,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并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3)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及主办单位须一致。 项目负责人授课时数不少于总课时数的10%。 (4)项目师资要求具备副高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少于师资总数的50%。申报单位授课师资一般应占授课师资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申报单位的师资授课时数应占总学时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5)学分授予按3学时授予1学分(1学时为40分钟)核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高不超过3.5学分。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学典礼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6)同一继教项目可以同时申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但该项目一旦国家级或省级入选,市级即不入选。 (7)申报项目拟招生人数应提前做好计划,项目举办时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20%,教学对象须符合申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 (8)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计划多期举办的项目须在申报时按计划填写,未经申报的项目不允许多期举办。 (9)严禁项目混办。同期举办项目(含国家级、省级项目)不得重复授分。举办项目的单位要明确继教项目的意义和目的,杜绝继教项目演变为院内培训。要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外单位招收学员数不低于总学员数的1/2。如特殊情况导致本单位学员多于外单位学员,请提供纸质情况说明。继教项目实施情况将作为次年新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的项目须经所在单位初评后推荐至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时进行,缺一不可。申报人的账户由单位管理员创建,为本系统独有,与省级继教项目申报系统账户无关。(单位管理员登录“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网”(http://cme.zjma.org.)-“(新)学分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http://kjptwsw.91huayi.com),点击左侧菜单栏“市级项目申报系统”通过“机构/账号管理”进行创建)。申报人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通过http://wzscme.wsglw.net 登录申报系统,在单位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申报信息填写,填写时请注意忽略系统里的“填表说明”(此“填表说明”仅用于申报省级继教项目时所用,非地市级继教项目的填报要求)。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月7日。请各单位务必在2020年1月7日前完成系统审核提交。操作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2、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后,由单位管理部门通过管理账号登录系统进行审核提交并完成纸质打印,打印后由项目负责人在第3页《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廉洁承诺书》下方划线处完成本人签名。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内容须一致,如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内容为准。 纸质汇总表及纸质申报表(一式1份)由单位审核后盖上单位公章(申报表的封面处和主办单位意见处均需盖公章),于2020年1月10日前连同电子版汇总表(Excel格式)报送至温州市继教办,电子版汇总表发入指定邮箱(E-mail:wzsjjb@126.com)或通过QQ发给市继教办陈老师。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8813564 联系人:陈筱好 徐茜茜 温州市继教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百榕大厦”11栋三至四单元2楼205室。(温州市中心医院斜对面,墨斗小区的正对面)。备注:11栋位置就在百里东路与府前街交叉路口大榕树处,小区一楼“甜心生活馆”东首的大楼梯上来即可。) 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19年12月19日